湖北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
湖北省是農業大省,山區、丘陵、平原湖區等地形復雜多樣,多類型秸稈資源共存。
2015年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關于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同年4月2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促進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同步提高。
近年來,為了使秸稈得到充分利用,湖北省農業農村廳圍繞“8個1”,即1套準確的秸稈資源臺賬、1套得力的縣(市、區)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領導班子、1套剛性的補助政策、1套完善的實施方案、1套高效的收儲運體系、1項核心的技術模式、1批成熟的示范工程、1套完善的績效評價體系,在湖北10個市州18個縣開展秸稈利用重點縣試點工作,因地制宜,創新資金利用方式,在抓好重點縣建設的同時,分批次分重點抓其他縣市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9年湖北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為91.73%,綜合利用模式初步建成。
湖北各試點縣市區將秸稈綜合利用企業作為招商引資的重點,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利用發展勢頭良好。
咸寧市引進生物公司,采取“收儲中心+農合社/農戶”的收儲模式,覆蓋整個咸安區,已建成秸稈顆粒機燃料生產線。
湖北各地緊密結合相關項目,不拘一格搞好布局,項目設定宜大則大、宜小則小,宜單一就單一、宜綜合就綜合,保證“五料化”利用和收儲運體系的多樣性,準確定位項目建設重點,做強一個點,以點帶面,建立一套可復制可長遠發展模式。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聯系物價、稅務部門細化用電、稅收等政策,將利用本省秸稈初加工環節用電納入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執行范圍,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