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2018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發展規劃
為大力發展鶴崗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積極調整鶴崗市的能源結構,加快實現可再生能源的資源化、商品化,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確保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結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和發展思路,對原規劃進行修編。
本規劃主要闡明鶴崗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是“十三五”時期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總體藍圖和行動綱領。
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和發展現狀
本規劃中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指新的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和傳統能源生產利用方式變革過程中形成的相關產業,根據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資源特點,主要包括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水能、地熱能和余熱發電等六個方面。
(一)資源條件
生物質能。鶴崗市生物質資源十分豐富,主要有水稻、玉米和大豆生產產生的秸稈(玉米秸稈、水稻麥稈和大豆秸稈等)、稻殼、林木枝條和玉米芯廢渣等農林廢棄物,是生物質顆粒機生物質能發電的優質原料。
(二)發展現狀
生物質能利用有序推進。萬源(2×3MW)、人和(1×3MW)、經緯(2×6MW)三個生物質電廠投產運行,到2015年底生物質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2.1萬千瓦(21MW)。
(三)主要問題
1、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不足。
2015年新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不足10%,除陸上風力發電、太陽能熱利用形成一定規模外,光伏發電剛剛起步,水電等開發尚屬空白。農林生物質能利用率不到10%,農村生活用能主要依靠煤炭。
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障體系不健全。
統計體系尚未建立,行業標準和服務體系不健全,扶持政策不夠系統,體制機制有待完善。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依托我市豐富的風能、生物質能、太陽能、水能、地熱能和余熱能的資源優勢,為實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資源化、商品化,以建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基地為目標,以加速調整我市未來能源結構合理化和資源轉化為突破口,以提高經濟效益為出發點,搞好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發展循環經濟,確保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資源開發,環境保護。
加大風電、水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余熱能資源的開發力度,在研究制定鼓勵政策,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的同時,鼓勵企業進行規模化、產業化生產,堅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開發產業化,確保環境保護。
2、因地制宜,突出重點。
根據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開發的現狀和特點,突出抓好風電、生物質發電、太陽能發電、水電、地熱能利用和余熱發電等重點新能源產業發展,逐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效益。
3、依靠科技,強化支撐。
依靠科技進步,加強技術創新,強化技術支撐;大力開發操作簡便、集約利用水平高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實用新技術,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4.政策扶持,公眾參與。
統籌考慮國家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鼓勵扶持政策,進一步加大政策引導和扶持力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以市場為基礎、政策為導向、企業為主體、各方廣泛參與的長效機制。
三、規劃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全社會參與,市場運作,互利共贏”的總體思路,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化發展。規劃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設目標是擬規劃建設32個項目,總投資預計476億元,其中生物質發電項目8個,投資15億元。
鶴崗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規劃是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業今后五年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全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和完善相應的配套措施,明確目標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保證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十三五”目標的實現。